发布日期:2023-08-25 07:34:34 点击量:12637 信息来源:工贸安全
工贸机械加工行业
较大危险因素:
1、粉尘爆炸危险区动火作业,未按规定清理积尘,机械加工时产生的火花易发生爆炸。
2、除尘系统未采取预防和控制粉尘爆炸措施,易发生爆炸。
典型事故案例:
昆山中荣金属制品有限公司
“8·2”铝粉尘爆炸特别重大事故
1.事故简要情况
昆山中荣金属制品有限公司主要从事汽车零配件等五金件金属表面处理加工,主要生产工序是轮毂打磨、抛光、电镀等。
事故车间为轮毂抛光车间,上下两层共有29条生产线,打磨抛光均为人工作业,作业时会产生大量铝粉。粉尘经过每个工位的吸尘口进入除尘管道,经过机械震打袋式除尘器,将粉尘分离,气体排空,事故车间共设有8套除尘系统。
2014年8月2日7时,事故车间有265名员工上班。7时10分,除尘风机开启。7时34分,1号除尘器发生爆炸。爆炸冲击波沿除尘管道向车间传播,扬起的除尘系统内和车间集聚的铝粉尘发生系列爆炸。
2.事故直接原因
事故车间及除尘系统较长时间未按规定清理,铝粉尘集聚;除尘系统风机开启后,打磨过程产生的高温颗粒在集尘桶上方形成粉尘云。1号除尘器集尘桶锈蚀破损,桶内铝粉受潮,发生氧化放热反应,达到粉尘云的引燃温度,引发除尘系统及车间的系列爆炸。因没有泄爆装置,爆炸产生的高温气体和燃烧物,瞬间经除尘管道从各吸尘口喷出,导致全车间所有工位操作人员直接受到爆炸冲击,造成群死群伤。
由该铝粉尘爆炸特别重大事故直接原因可见,除尘系统不规范,尤其是没有泄爆装置,往往让事故后果雪上加霜。
《工贸行业存在粉尘爆炸危险的行业领域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判定标准(2017版)》列明了10条有关粉尘爆炸危险的重大事故隐患,从第二条至第六条均与除尘系统有关,可见其重要程度。
主要防范措施:
(1)作业过程在作业区不得进行动火作业及检维修作业。
(2)作业场所及设备、设施不得出现厚度大于0.8mm的积尘层,应及时采用不产生扬尘的清扫方式和不产生火花的清扫工具清理积尘。
(3)清扫、收集的粉尘应防止与铁锈、水或其他化学物质接触或受潮发生放热反应产生自燃,应装入经防锈蚀表面处理的非铝质金属材料或防静电材料制成的容器(桶)内,且存放在指定的安全区域,收集的粉尘应作无害化处置。
(5)除尘器应在负压状态下工作。并设置监控装置,防爆装置。干式除尘器滤袋应采用阻燃及防静电滤料制作,运行工况应是连续卸灰、连续输灰。除尘系统不得与带有可燃气体、高温气体、烟尘或其他工业气体的风管及设备连通,风管及除尘器不得有火花进入,风管与板材砂光机相连接时,板材砂光机应安装火花探测和自动报警装置。风管内不出现厚度大于1mm积尘,风管的设计风速按照风管内的粉尘浓度不大于爆炸下限的25%计算,且不小于20m/s。
(8)(9)
较大危险因素:粉尘爆炸危险区域电气设备的选用和安装不符合要求,在粉尘云状态时发生电气短路及燃烧,导致粉尘爆炸。
主要防范措施
(1) 电气设备、控制装置、监测及监控装置的选型和安装应符合(GB 12476.1、GB 12476.2)的要求,电气连接应符合(GB 50058)的要求。GB标准查询请登录国家标准系统查询网址:http://www.gb688.cn/bzgk/gb
(2)除尘系统、金属设备,以及金属管道、支架、构件、部件等防静电措施应符合(GB 12158)的要求。
(3)电气设备的保护接地应符合(GB 50058)的要求,除尘系统的风管不得作为电气设备的接地导体。
(4)电气线路、电气设备、控制装置、监测及监控装置应无积尘。
主要防范措施
木材加工设备,包括工艺过程中的干纤维仓及木粉仓、破碎设备、铺装机、砂光机、输送设备、热油加热系统及加热设备、干燥系统、人造板机械、切削、成型、刨光及打磨等,应符合AQ 4228 《木材加工系统粉尘防爆安全规范》的要求
锌冶炼熔铸炉(易发生的事故类型灼烫、其他爆炸)
主要防范措施
1.入炉锌片应干燥,有少量水分时一次进料量要少。扒渣口(进料口)前有人时不能进行进料作业。
2.现场各类入炉物料应保持干燥,并做到定置堆放,同时保证现场安全通道畅通。
3.各类作业工具要经常检查,防止受潮发生锌爆伤人,或由于缺陷引发突发事故。